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;承办综合性会议组织、文电、秘书、保密、信息、信访、督查等政务工作;组织制定机关内部制度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; 规划和组织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培训教育;管理局机关、直属单位人员出国政审;管理局机关退休人员;提出全市环境保护行政奖励表彰的意见;指导直属单位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