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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初审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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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》、 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》 |
收费依据 |
无 |
收费标准 |
无 |
所需资料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》 |
所需资料细目 |
(1)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(2)预审意见 |
服务程序 |
受理→审核→出具初审意见→上报 |
服务地点 |
平湖市新华路与当湖路交叉口,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局窗口。 |
承诺时限 |
7个工作日 |
联系电话 |
0573-51275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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