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
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计划联单
设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
收费依据
无
收费标准
无
所需资料依据
《浙江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办法》
所需资料细目
《夜间施工申报表》(需经建设部门预审)
服务程序
受理→审核→上报
服务地点
平湖市新华路与当湖路交叉口,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局窗口。
承诺时限
7个工作日
联系电话
0573-51275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