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

建设施工噪声申报登记

设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
收费依据
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》
收费标准
根据施工合同载明的施工建筑面积,按1.5元/平方米收。
所需资料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
所需资料细目
(1)《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登记表》(2)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复印件(3)《建筑施工许可证》复印件(4)工程平面图复印件(5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
服务程序
受理→初审→审核→决定发证
服务地点
平湖市新华路与当湖路交叉口,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局窗口。
承诺时限
5个工作日
联系电话
0573-51275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