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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施工噪声申报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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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 |
收费依据 |
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》 |
收费标准 |
根据施工合同载明的施工建筑面积,按1.5元/平方米收。 |
所需资料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 |
所需资料细目 |
(1)《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登记表》(2)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复印件(3)《建筑施工许可证》复印件(4)工程平面图复印件(5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|
服务程序 |
受理→初审→审核→决定发证 |
服务地点 |
平湖市新华路与当湖路交叉口,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局窗口。 |
承诺时限 |
5个工作日 |
联系电话 |
0573-51275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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